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全国绿化委员会新近就全国推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林业生态环境管理专业的工作作出了新的规定。要求全国重点林区及长江中上游、黄河中上游等全国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范围内开考的省区用于6月底前就开考事宜作出部署。各级教育、林业、绿化部门要共同推进此项工作。新规定还要求该专业开考人数、开考费用等应考虑林业生态环境管理建设的实际情况,实行扶持政策,目前暂不具备单独开考条件的,可与其他省市联合开考或允许考生到邻近省市借考。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业从业人员学习积极性,还将在这一专业实行《专业证书》制度,即,学完规定的部分课程之后,可发《专业证书》,证明已具备岗位大专层次专业知识水平。尔后继续学习和考完全部课程合格者,可获得此专业的毕业证书。